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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会议进一步严明考风考纪
时间   2006年11月18日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11月17日中午,学院在1209教室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要求全体教师要严格管理、严格考试、严格纪律,促进学院考风、考纪进一步好转。副院长徐循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

最近一段时间,我院03级学生课业结束,将陆续进行30门课程考试,其他年级也将进入期中考试。在学院最近对考试情况进行的抽查中,发现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的现象又有所抬头,有的考场甚至院长、教学管理部主任在场的情况下也依然有违纪现象,这不仅败坏了我院的优良学风,同时也在同学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徐循副院长在会上指出,考试违纪和作弊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我们的监考老师对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理解不够,在学生中宣讲不力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我们的监考老师对考场纪律要求不严所产生的后果。

对此学院提出下列要求:

一、考试要对号入座,个别座位需要调整的,也必须做到隔排隔行,不能靠在一起。学生对号入座后,监考老师要宣布考场纪律,让学生明白什么是违纪、什么是作弊。发现违纪和作弊行为的,监考人员要记载并交到教学管理部。

二、监考人员一律不准站在考场的后面,都要站在考场的前面。监考老师发现有作弊苗头的考生,要立即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违纪情况,就要清除出场。在考试即将结束时,监考老师要宣布交完试卷后,任何人都不许说话,不许动笔,说话、动笔者视为违纪。交卷时,由一位老师下去收卷,其余老师注意考场纪律。不能两个人都同时去收卷子。

三、如果巡考老师在考场中抓住作弊的学生,监考老师要受到通报批评,这属于教学事故。监考老师如果对学生交头接耳不管不问,就视为对学生作弊的姑息迁就,姑息迁就就是失职,这是学院在学生管理手册上的明确规定。学院对这样的老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年终考核。

徐循副院长强调指出:“我们学院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加大了平时考核的比例,具体比例是由老师决定的。但学生平时成绩是如何给出的?我认为相当一部分老师对学生平时成绩的给出没有根据,缺乏区分,这对树立良好学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是不利的。平时考核抓不好,期末考试不真实,优良学风的树立又从何谈起?所以我们的老师对学院制定的教学9条基本要求必须要严格执行,学院也将进行抽查,考试是其中最主要的环节。”

徐循副院长还对有关多媒体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

 

                                             (安宝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