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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启动2007年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时间   2008年01月19日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1月15日下午,学院在1209教室召开2007年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会议。徐循副院长主持会议,唐志宏院长就我院2007年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目的和原则、职称评定工作的思路以及职称评定的条件和要求等问题做了说明。各院(系)负责人和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

唐志宏院长在会上指出,职称评定是一项大家十分关心、十分重视的工作,我院已经进行过两次。但由于以往大家对学院相关规定和政策了解不够,工作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城市学院办学是新机制、新模式,职称评定工作也有自己的特点。随后,唐院长从3个方面全面解读了我院的职称评定工作:

一、职称评定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唐院长指出,本次职称评定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和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促进和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并对每一位教师的工作给予一个适当的评价,为大家评定一个合适的职称。

本次职称评定工作遵循学术第一的原则;育人的原则;民主的原则和诚信的原则。

唐院长强调,职称评定工作的主要标准是检验大家的学术水平,授课教师能否教好课,辅导教师能否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凡是没有从事导师工作的教师,凡是导师工作不称职的教师一律不能提职。职称评定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倾听群众的意见,要坚持诚信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二、职称评定工作的思路

我院的职称评定不硬性与工资待遇挂钩;不搞投票制;要坚持民主、透明、公开的原则;要减少行政干预、权力参与,逐步淡化权力在职称评定工作中的作用;机关、教学辅助部门不参加职称评定工作;学院评定的讲师,可以得到省人事厅颁发的讲师证书,教师如果参加省里副高职以上职称评定,学院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职称评定的条件和要求

在有关教学及学术条件中唐院长指出,工作效果(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差的教师不能参加职称评定;达不到教学基本要求的教师不能参加职称评定;工作量不饱和的教师也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在育人的条件里唐院长又一次强调了教师必须从事导师工作,并且做好导师工作的要求。

唐院长还对参评教师的思想素质要求、学历条件和工作时间要求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最后,唐志宏院长对参评教师提出了5点要求:

1、参评教师要认真填表,凡是表格填写不合格,材料不齐全者不能参加评选;

2、参评教师要提供材料原件;

3、参评教师要提供工作原始记录;

4、各位教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学院职称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分院(系)要严格把关;

5、参评材料要在2月24日上交,各院(系)要在3月10日将材料报到教学调研部。

最后,徐循副院长对本次职称评定工作的日程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补充说明。

                                       (安宝华供稿 朱守先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