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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我院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时间   2008年04月08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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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中午,唐志宏院长在九楼会议室会见了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副总经理孙晶女士及华安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张广健先生,宾主三方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事宜进行了磋商,并最终达成共识,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院长助理李宪起参加了会见。

唐志宏院长首先代表城市学院感谢两家合作单位对我院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大力支持。唐院长指出,城市学院首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银行、保险公司的大力配合与帮助。学院也将不遗余力地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工作,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得以贯彻落实。最后,唐院长预祝三方合作愉快。

银行和保险公司代表也分别介绍了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流程、学生毕业后的还款事宜,以及保险公司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我院被辽宁省教育厅正式列为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试点单位,随着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正式出台,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全面铺开。

                                    (孙苓供稿 朱守先 摄影)